Friday, June 28, 2013

母乳上流

(法新社巴黎24日電)
 研究今天指出,相較於喝配 方奶的寶寶,母乳寶寶爬到社會階級上層的機會多了 24%。 相對地,母乳寶寶在成長後,從社會階級滑落的機 率減少多達20%。研究發表在「兒童疾病檔案」( Archives of Disease in Childhood)期刊。 這支英國研究團隊寫道:「這項研究為母乳的健康 好處再添證據,顯示喝母乳可能會帶來終生的社會效益 。」 研究對象為1958年在英國出生的1萬7419名民眾, 以及1970年出生的1萬6771名民眾,研究人員比較他們 在10歲/11歲時,以及33歲/34歲時的社會階級,以及他 們是否喝母乳。 研究人員宣稱,這是迄今調查餵母乳與社會階層流 動間關連的最大型研究。 社會階級的分類依據為非技術、半技術、專業或管 理階層來分類。 研究人員聲明說:「智力和壓力表現占母乳總影響 約1/3(36%):母乳能提升腦部發育,也就是提升智力 ,而母乳兒童也展現較少壓力的徵象。」 研究作者說,母乳成分中含有長鏈不飽和脂肪酸( LCPUFA),對腦部發育有關鍵影響。

(譯者:中央社陳 怡君)

Breastfeeding not only boosts children’s chances of climbing the social ladder, but it also reduces the chances of downwards mobility, suggests study based on 1958 and 1970 cohort data.
The findings are based on changes in the social class of  17,419 members of the 1958 National Child Development Study and 16,771 members of the 1970 British Cohort Study.
Researchers at the 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Lifecourse Studies, 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 compared whether or not the cohort members had been breastfed to changes in their social class status between childhood (age five or seven) and adulthood (age 33 or 34).
Social class was categorised on a four-point scale ranging from unskilled/semi-skilled manual to professional/managerial.
The research also took account of a wide range of other potentially influential factors, derived from regular follow-ups every few years. These included children’s brain (cognitive) development and stress scores, which were assessed using validated tests at the ages of 10-11.
Significantly fewer children were breastfed in 1970 than in 1958. More than two-thirds (68%) of mothers breastfed their children in 1958, compared with just over one in three (36%) in 1970.
Social mobility also changed over time, with those born in 1970 more likely to be upwardly mobile, and less likely to be downwardly mobile, than those born in 1958.
None the less, when background factors were accounted for, children who had been breastfed were consistently more likely to have climbed the social ladder than those who had not been breastfed. This was true of those born in both 1958 and 1970.
What’s more, the size of the “breastfeeding effect” was the same in both time periods. Breastfeeding increased the odds of upwards mobility by 24% and reduced the odds of downward mobility by around 20% for both groups.
Intellect and stress accounted for around a third (36%) of the total impact of breastfeeding: breastfeeding enhances brain development, which boosts intellect, which in turn increases upwards social mobility. Breastfed children also showed fewer signs of stress.
The evidence suggests that breastfeeding confers a range of long-term health, developmental, and behavioural advantages to children, which persist into adulthood, say the authors.
They note that it is difficult to pinpoint which affords the greatest benefit to the child - the nutrients found in breast milk or the skin to skin contact and associated bonding during breastfeeding.
“Perhaps the combination of physical contact and the most appropriate nutrients required for growth and brain development is implicated in the better neurocognitive and adult outcomes of breastfed infants,” they suggest.



Thursday, June 27, 2013

立法會四題:促進兒童權利及福祉


以下為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超雄議員的提問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的答覆:

問題:

  二○○七年六月八日,本會通過本人動議的以下議案:「本會促請政府設立兒童事務委員會以履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所定的責任,保障兒童的福祉,並確保在制訂政策過程中充分考慮兒童的觀點。」然而,政府至今仍未設立兒童事務委員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至今仍未設立兒童事務委員會的原因,以及有否評估設立該委員會所需的政策、法例及資源配套為何;

(二)過去五年,「家庭議會」及「兒童權利論壇」有否採取措施以促進兒童權利及福祉;如有,詳情及曾投放的資源為何;如否,原因為何;針對來自有特別需要的群體(包括貧窮家庭單親家庭新移民家庭少數族裔)的兒童、殘疾兒童,以及有不同性傾向的兒童,該兩個組織曾採取協助該等兒童的措施分別為何;針對來自該等有特別需要的群體的兒童,政府有否推出特別的措施以改善這些兒童的生活環境(例如,給予該等兒童的家庭優先編配公屋或提供租金津貼);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及

(三)政府現時有否措施推動整體的兒童權利及福祉;如有,具體說明有關措施的目標、成效指標,以及檢討該等措施的成效的方法為何;政府現時有否制訂全面的兒童政策;如有,詳情為何;如否,原因為何;鑑於政府規定由今年四月一日起,決策局/部門提交的政策及立法會資料文件時須包含家庭影響評估,有關的評估如何能夠照顧到兒童的獨特需要?

答覆:

主席:

  議員的提問涉及多個政策範疇,經諮詢相關政策局後,我謹代表當局答覆議員的提問。

  首先,當局認為家庭是社會的重要單元。我們相信,充滿愛心的家庭是守護和養育兒童的最佳環境。因此,我們的政策是維繫和鞏固家庭凝聚力,以家庭為本為兒童提供所需要的照顧,並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適切的服務。當局一直按上述政策方針,致力制訂有利於兒童成長和發展的政策。

  就議員提問的各部分,現回覆如下:

(一)與兒童福祉有關的事宜涉及多個政策範疇。相關的政策局固然會處理所屬範疇的事項,例如訂立專門法例以保障兒童權利,以及預留資源推行不同政策。如有涉及多個政策範疇的事宜,政策局間會相互協調,我們亦會通過政策委員會等機制,作適當協調及支援。

  在進行與兒童有關的決策時,相關政策局會以「兒童的最大利益」為必須及主要的考慮因素。各項條例和政策的執行,亦受到立法會、申訴專員公署、傳媒以及社會大眾監察。

  就制訂與兒童有關的政策收集意見方面,現時各政策局都會向相關諮詢組織尋求意見。

  此外,家庭議會自二○○七年成立,一直致力提倡重視家庭觀念,推廣家庭核心價值作為促進社會和諧的原動力。自今年四月一日起,各政策局在制訂不同年齡組別和性別(包括兒童)的政策的過程中,必須考慮家庭角度,按家庭議會確立的三組家庭核心價值(即「愛與關懷」、「責任與尊重」及「溝通與和諧」),以及對家庭的結構及功能的影響作為基礎,評估各項政策是否對家庭構成影響,並需考慮就對家庭構成影響的政策,諮詢家庭議會。我們相信有關安排有助政策局制訂更切合婦女、兒童、青少年及長者與家庭有關需要的政策。

  至於兒童權利論壇,是在二○○五年成立,進一步提供平台為非政府組織、兒童及政府,就兒童事務交換意見。

  總括而言,我們認為目前處理兒童事務的安排運作良好,讓我們靈活地回應各界對兒童事宜的關注,又可配合我們強化家庭角色的政策方針,因此當局認為並無逼切需要增設兒童事務委員會。

(二)及(三)正如我在答覆的前提及第一部分所述,當局處理與兒童福祉有關的事宜,並非只是家庭議會或兒童權利論壇的工作,而是各政策局整體推動應對。單以家庭議會來說,過去五年,家庭議會在宣揚家庭核心價值、進行研究、家庭教育及支援工作所涉及的總開支約為七千六百萬元。當中包括於二○一二年五月推出為期兩年的「家事調解試驗計劃」,資助有意提供家事調解服務的機構,提供服務予經濟有困難的家庭,協助他們解決家庭糾紛,並減輕訴訟對家庭成員之間(特別是兒童)的不良影響。家庭議會亦曾討論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支援由內地新來港定居成員的家庭等項目。

  在兒童權利論壇方面,自成立以來,論壇討論了超過二十五個項目,當中包括就立法推行「共同父母責任模式」等對兒童具切身關係的議題提供意見。論壇亦一向鼓勵各界對兒童事務有興趣的人士(包括兒童)參與,並就討論項目提出建議。

  我們亦同時推行兒童權利教育資助計劃及學校外展活動等項目推廣兒童權利。我們在二○一三至一四年度為有關項目預留了約二百一十五萬元,比上一年度的原來預算增加了約百分之五十七。相關的工作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內的兒童權利組負責。

  除了家庭議會或兒童權利論壇過去曾討論的項目,相關政策局一直在不同範疇採取廣泛措施,以促進兒童權利和福祉。以下是幾方面的例子:

  在財政支援方面,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經濟援助,其中包括租金津貼。單親家長及家庭照顧者在綜援計劃下亦可獲較高的標準金額及額外的補助金。

  在房屋方面,社會福利署(社署)會推薦有需要的家庭或人士,供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考慮讓他們加快入住公屋。就涉及已離婚的公屋租戶,獲得任何子女管養權的一方可繼續居住於其原有公屋單位內。如家庭中的殘障成員獲證實有任何特殊編配需要,房委會會在資源許可的情況下作出相應安排,盡量為他們編配「無障礙」的單位。

  在教育方面,學生資助政策確保學生不會因經濟困難而未能接受教育。

  在社會福利方面,社署為有需要的市民包括單親家庭及有特別需要的家庭,提供服務。社署亦提供多元化及彈性的幼兒照顧服務及收費豁免或減免資助。

  針對新來港兒童的需要,教育局為六至十五歲新來港兒童直接安排入學,以及為十五歲或以上的新來港兒童提供升學資訊。民政事務總署(民政總署)亦推行一連串項目以協助從內地來港定居的人士融入社會。

  少數族裔方面,民政總署自二○○九年起增設了支援服務中心以協助他們融入社會。教育局則致力幫助非華語學生適應本地教育體系及學好中文,例如為非華語學生提供課後延展中文學習等

  針對殘疾兒童的需要,當局為初生至六歲的殘疾兒童或可能出現殘疾狀況的兒童,提供相關的早期介入服務

  為確保不同性傾向兒童免受歧視,教育局已制訂指引要求教科書出版商不能在課本內包含構成歧視的內容。教育局亦提醒學校在制訂校本政策及程序時,須避免任何形式的歧視。而與性傾向及預防性傾向歧視相關的課題亦已納入中、小學的課程內。

  當局在未來會繼續推動兒童權利及福祉,例如:

(i)在教育方面,教育局會繼續致力為兒童提供全面的學校課程及其他學習經歷。

(ii)在福利服務方面,社署會繼續按「兒童為重、家庭為本、社區為基礎」的路向提供全面的家庭及兒童福利服務。

(iii)在醫療生服務方面,當局將興建兒童專科卓越醫療中心,為罹患複雜、嚴重和罕見疾病的兒童提供服務。


2013年6月26日(星期三)


Monday, June 10, 2013

防蚊

早年很多防蚊產品都有DEET。美國兒科學會已證實30-50%的DEET可直接用於兒童和成人,但不建議使用於2個月以下的嬰兒。為了健康,加拿大衛生部於2002年重新評估DEET類的防蚊產品,禁止市面消售含DEET的防蚊產品濃度高於30%,並建議2歲到12歲的兒童使用之DEET防蚊產品,濃度應低於10%以下,且一天不宜使用超過三次。2歲以下的兒童一天使用不宜超過1次,6個月的內嬰兒不宜使用此類產品。

不少人都喜歡使用聲稱不含化學成份、既環保又安全的電子驅蚊器,這種產品主要分為3類,包括利用聲波、超聲波或電磁波達到驅蚊和驅蟲的效果。然而,消委會在市面上搜集了14款電子驅蚊器和5款驅蟲器的樣本,發現其功效成疑。

在消委會檢視的樣本裏,發現有2款產品以超聲波命名,另有2款的包裝標有超聲波的字眼,有關樣本聲稱會發出的聲波頻率介乎6,000Hz至12,000Hz,並不屬於超聲波的範圍,有言過其實之嫌。然而,即使產品可發出超聲波的音頻,其功效亦會被牆壁和家具所阻擋,未必可達至家中每個角落,最重要一點是:目前仍未有證據支持超聲波能有效驅走蚊蟲。

利用聲波所操作的驅蚊器聲稱可以模仿雄蚊的翼拍頻率,驅趕雄蚊。根據美國肯塔基州大學昆蟲學系的資料,雄蚊的翼每次拍動的頻率為450至600Hz之間,和該類產品的差異極大。

部分電磁波驅蟲器聲稱可驅趕蜘蛛、蟑螂及老鼠等,但美國環境保護署質疑電磁波害蟲管理裝置的效用,多年前已宣布要從市場取締有關產品。

即使電子驅蚊/蟲器能有效發揮效果,但當消委會檢視有關產品時,發現操作時只可選一種模式,換言之,有關產品並不能同一時間驅趕不同類型的蚊,但用家亦不能準確預知身處的地方會出現那種類型的蚊子,再調校至準確的模式。

另外,其中6款的驅蚊器具有美國環境保護署所頒發的證書及編號,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副主席梁光漢表示,有關資料只顯示出產地,與其安全性或有效程度完全無關。另外,部分產品標示可以預防疾病的傳播,但Cochrane傳染病工作小組認為,電子驅蚊器不能預防瘧疾的傳播。在澳洲及美國,也有電子驅蚊、驅蟲產品的聲稱因失實及誤導而訴諸法律的個案。

某超市自己牌子的驅蚊貼雖然便宜,但只有天然香茅油(Citronella oil),是十分安全!美國1948年已經採用。可惜,效果不太理想。縱使採用一些精油,時間大多不能超過半小時。如要追求長時間的效果,仍然不如有毒的DEET。單靠驅蚊貼,不如穿上淺色通爽長褲和長袖衫,使用含有除蟲菊精的傳統蚊香、電蚊片、電蚊及噴霧劑。可惜仍然有一線可能中毒

既然有效果的就有機會損害健康,對兒童安全的卻效果不理想。這個兩難局面,自己想想。



鼓勵子女收拾(續篇)


收拾房間有很多方法,但要真實執行,仍然有一些地方需要注意。

上樑不正,下樑自然歪。長官的語言偽術固然受到鄙視,如果父母不能以身作則,子女自然有樣學樣。要子女放好對鞋,自己也要先放好對鞋。

另外,父母要身體力行,與年幼子女一起收拾房間。

控制雜物量。如果超越了能夠處理的能力,比實際需要還多,代表需要壓抑一下購買欲。

如果子女比較大,應該放點權給他們管理自己的空間。

按照子女成長階段,調整要求。從小處開始,慢慢增加。子女有了成功感,自然邁步向前。

Sunday, June 9, 2013

鼓勵子女收拾


子女總是玩玩玩,房間卻是亂糟糟,父母經常要收拾房間。無休止的循環。如何是好?

父母當然會叫子女收拾房間,但什麼樣才是收拾,子女其實沒有了解清楚?不明白要求的程度,當然困難培增。

最好先參考日本的五常法,就是常組織,常整頓,常清潔,常規範,常自律。

常組織:判斷物品的重要性及使用量,例如組織來貨及分類,存放在貨架上,把無用的東西棄掉。譬如分類成夏天衣服,冬天衣服,新玩具,舊玩具,書本,鞋和其他器材。

常整頓:決定物品的擺放地方和存量,例如工具台上的工具,必須整齊排列,務求在三十秒內可找到想要的東西。合適高度的枱凳,保持足夠空間。存放空間就要保持緊密。定時調整,提高收納率。

常清潔:由上層至下級,經常保持廠內清潔、明亮,強調個人衛生責任。

常規範:增加各項貨品的『透明度』及貼上合適標記,利用創意及『視覺管理法』。

常自律:用完的工具和物品,必須放回固定的『家』。

最後就是跟子女保持眼神接觸,然後解釋標記代表玩具或者衣服的家,以遊戲方式收拾房間。